释义 |
法律主观: 二审案件法院可以不开庭直接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以下四种情况,可以 不开庭审理 : (一)不服不予受理、 管辖权异议 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原判决严重 违反法定程序 ,需要发回重审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 立案 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