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
释义
    

法律主观: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 丧失劳动能力 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以上就是有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诈骗罪 的司法解释的情况。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分为: (一)最高人民法院; (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三)专门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五条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 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8 20:3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