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养的孩子户口本上有体现吗 |
释义 | 领养孩子,不会在户口本上显示,但会有领养证。领养孩子要符合很多条件,需要提交很多证明材料,而且还要经过严格的审核,还需要在报纸登报告示。办理领养首先是要符合领养条件的,凡是领养弃婴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领养三代以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领养亲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的,应到民政部门登记 一、领养孩子需要些什么手续 领养孩子需要办理的手续: 1、收养人要办理收养手续的,应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申请书、证件和材料; 2、领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3、工作人员审查后,认为收养人符合收养孩子标准的,应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办理收养登记,并颁发《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二、领养孩子是否有手续 需要。 当事人需要到本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领养手续,取得领养证,才是合法收养。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三、领养孩子要什么手续 领养孩子的,要办理登记手续。当事人领养孩子后,必须去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当事人应当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让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民政部门收到登记申请后,必须对收养人、送养人和被送养人的身份进行审查,民政部门对身份材料审查后,认为符合领养条件的,可以为当事人办理登记手续,让当事人与孩子成立法律上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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