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规定:参加 基本养老保险 的个人,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 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 基本养老金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第13号令)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只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可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待遇。46岁开始缴费养老保险,只要不中断,61岁就可办理退休, 领取养老金 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