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考残疾证上高中有什么政策 |
释义 | 不加分,但可以予以便利。 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规定明确,教育考试机构应在保证考试安全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为他们提供便利条件。如:为视力残疾考生提供现行盲文试卷、大字号试卷(含大字号答题卡)或普通试卷,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适当延长考试时间,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助行器等。 残疾证一般指残疾人证,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在我国,残疾证等级一共有四个等级、六个类别(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其中1~2级残疾证的拥有者属于重度残疾,三级是中度,四级是轻度。 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申办资格和必要条件之一者: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或经医疗机构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的)。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法律依据 《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 第五条 教育考试机构应在保证考试安全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提供以下一种或几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一)为视力残疾考生提供现行盲文试卷、大字号试卷(含大字号答题卡)或普通试卷。 (二)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三)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盲文笔、盲文手写板、盲文作图工具、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盲文打字机、无存储功能的电子助视器、盲杖、台灯、光学放大镜等辅助器具或设备。 (四)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 (五)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助行器等,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 (六)适当延长考试时间:使用盲文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50%;使用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 (七)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八)设立环境整洁安静、采光适宜、便于出入的单独标准化考场,配设单独的外语听力播放设备。 (九)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予以协助。 (十)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等。 (十一)考点提供能够完成考试所需、数量充足的盲文纸和普通白纸。 (十二)其他必要且能够提供的合理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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