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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怎么计算责任?
释义
    费用需按以下项目计算:
    1、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对当事人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需的费用,凭证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要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比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高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于住院伤残者,应根据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其计算标准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用。伤者住院期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赔偿护理费。护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此处所说的无收入,是指本人的生活来源主要或全部依赖他人供给,或仍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
    五、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按伤残等级,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自定残以来,赔偿20年。但是5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就会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受害者因残疾需要配备补偿功能的器具,如制作拐杖、安装假肢、购买滑板车等。,应根据医院证明和普及器具的成本计算。
    七、丧葬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于16岁以下的人,年龄每少1岁减少1年;对于70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但是两者最低不少于5年。补偿费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人领取。如果没有继承人,其他人员不得申请或领取死亡补偿。
    九、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死者生前或者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未成年子女、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无劳动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等。,应当给予生活费。补偿生活费的标准是: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16岁以下的人抚养到16岁,没有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抚养其他被抚养人5年。
    十、交通费用。根据当事人的实际必要费用,凭证支付。对于当事人亲属所需的交通费用,一般也应包括在内,但最多不超过3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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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5:5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