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几年 |
释义 | 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几年,需要看你和里的地位如何约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最多签几年 这个问题劳动法并未明文规定,通常,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 可以依法约定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第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第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二、劳动合同一年签一次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不完全合法。劳动合同几年一签,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是,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法》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一年一签进行两次之后,劳动者可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但要求签期限较长的有固定期限合同,没有法律上的明确依据。 三、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一般多长期限 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一般签订一年、两年、三年都可以。这个需要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如果已经签订了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再续签的,则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续签劳动合同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 2、劳动者的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 5、劳动者应遵循的纪律; 6、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7、法律责任。 总之,第二次续签的具体期限,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己确定的。 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是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的。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的,双方当事人是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的。续签劳动合同,不再需要约定试用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劳动合同法》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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