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变更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改变集体土地用途的租赁合同,因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因为集体土地,属于集体成员集体所有。擅自改变用途的,是违法行为。如果致使土地受损的,出租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百六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