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遗产过户去哪里办理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二)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四)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六)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房产继承过户后多久能买卖 继承取得房产的,房产过户后即可以买卖出售,继承的房产不需要交税。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一)法律上没有限制,只要继知承的房产过户后,权利人就有权利进行处置,可以自由买卖交易; (二)继承取得的房产,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能最终确定房屋所有权。将房屋人被继承人名下道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后,该房屋在法律上即属于继承人所有。继承人可以依法行使所有权。可根据个人意愿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三、遗产继承过户的办理流程 遗产继承过户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房产继承: 1、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申请免税; 3、到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 (二)存款继承: 1、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凭继承权公证书到储蓄机构办理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