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务章和私章可以放在一个人手里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1.不可以。2.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在支取现金和转账,需要在支票上加印银行的预留印鉴章,而预留印鉴章就是法人章和财务专用章。如果两个章由同一人保管就会出现严重的风险,印鉴章保管人随时随地的就能把公司的货币资金任意支取或转账,即一旦法人章和财务章保存在同一人手里,就掌握了公司名下的所有资金,导致公司的资金不安全,说明公司的内控有严重的缺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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