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务章由谁保管? |
释义 | 法律分析: 财务专用章就是用人单位用于单位或集团内内部的现金、银行收付业务的公章,对此财务专用章必须要妥善保管。公司财务印章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章由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保管。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时,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来后,应当立即将印章交还原保管人。财务印章保管人离职或异动时,必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由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或主要领导进行监交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章交接时间、枚数、名称等。单位原有的财务专用章限用于内部财务管理,但不得用于银行结算。省财政厅为此还专门行文予以规范。 法律依据: 《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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