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改变房屋用途是指改变房屋原设计用途或改变房屋实际使用状况。承租人要求改变公有房屋用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二)符合房屋使用安全; (三)不影响相邻房屋使用; (四)不影响文物和优秀近代建筑保护。 有下列改变公有房屋用途行为之一的,必须经房屋所有人、相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 (一)居住房屋改为非居住使用; (二)非居住房屋改为居住使用; (三)非居住房屋改为其他非居住用途。 改变房屋用途涉及规划建设管理的,还须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一、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怎么写? 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四)租赁期限; (五)房屋维修责任; (六)停止实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缴纳廉租住房租金等;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调整租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等; (八)其他约定。 二、出租房屋的相关用途有哪些如何约定一日工作日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的用途是必备条款,作为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房屋能作约定的用途使用。通常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房屋只能用于居住,领取营业执照合法经营:开设商店、加工生产商品、仓储等,不能利用租赁的房屋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承租人需要改变租赁房屋约定的用途时,应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