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非中国大陆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组织不能参与公开募款活动。捐款在没有捐出前可以反悔取消捐款,如果捐出就属于捐款实施结果完成,钱财的所有权已经自动转移到被捐赠单位和个人哪里,捐赠者没有权利再要回捐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