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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抵押质押留置的顺序是什么呢
释义
    抵押质押留置的顺序为,先是留置权然后是登记的抵押权,之后是质押权最后才是未经登记的抵押权,留置权一律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受偿。【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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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4: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