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照不一定要在民政局拍。 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时,只能使用民政局拍摄的照片。自带的照片要规范,即是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而且照片要真实,不能是自拍照、艺术照等。建议新人到影楼拍摄,或者直接前往民政局现场拍。 登记结婚的结婚照要求如下: 1、结婚登记:三张二寸近期免冠男女合影照片; 2、合影应当是双方当事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共同拍摄的影像图片。合成照是对两张或以上的照片进行翻拍或扫描等处理后的图片。结婚登记照应当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片、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结婚所需的材料包含如下: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本,或者其他户籍证明资料; 3、离过婚的人士还需要提供离婚证; 4、本人无配偶,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离婚、丧偶); 5、三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综上所述,结婚登记照片是未来结婚证上的照片,新人最好在拍摄之前好好打扮,留下美好回忆。新人只要满足结婚的条件,以及提前准备好结婚所需的证件,严格按照领证的程序,就一定可以领证成功。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