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元增加到多少? |
释义 | 2020年新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城镇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a 年龄 x≤60岁 20307元/年×20年06140元b 年龄60岁≤x≤75岁 20307元/年×(80-x)年c 年龄 x≥75岁 20307元/年×5年01535元二、农村居民:按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a 年龄 x≤60岁: 7001.4元/年×20年40028元b 年龄60岁≤x≤75岁 7001.4元/年×(80-x)c 年龄 x≥75岁 7001.4元/年×5年5007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人身损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如何确定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什么意思 一、人均可支配收入什么意思人均可支配收入指的是城镇居民在家庭总收入中除去应交纳的税款、社保支出及其他记账补贴后的实际收入,然后将家庭的实际收入除以家庭中的所有成员,得出每一成员的实际收入数额就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一般都是用来形容城镇居民,而不是农村家庭,农村一般是农民纯收入。行政机关每年都会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等进行数据统计。二、法律依据我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下: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第三十五条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什么是人均可支配收入 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实际生活中,常用来代指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严格来说这么使用不够准确。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 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什么意思? 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个人收入扣除向政府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遗产税和赠与税、不动产税、人头税、汽车使用税以及交给政府的非商业性费用等以后的余额。 个人可支配收入被认为是消费开支的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因而,常被用来衡量一国生活水平的变化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 该内容由 蒋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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