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打架掐脖子的定罪问题,是需要根据其造成的伤害来进行确认的,造成轻微伤的情形,是需要给予其治安处罚的,如果造成的是轻伤以上的情形,是需要按照故意伤害罪来进行处罚的。 打架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害生命、健康、身体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法律只能对需要救济的损害后果进行救济,也只能以可能的手段予以救济。对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可能导致多种实际的损害后果,但民事司法只可能对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予以救济。财产损失如医疗费用、误工工资、交通、住宿、护理费用等,还包括残疾用具费用、必要的康复费用、后续治疗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