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成都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内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检查。多部门联动规范运渣车运输。针对我市近期工地渣土开挖作业加大,施工工地扬尘问题凸显,不规范的建筑垃圾运输造成道路污染等问题有所反弹的情况,8月30日晚,市扬尘治理办组织市建委、市交委、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公安交管局等市级成员单位来到锦江区、武侯区等重要出入城通道,严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工地并抽查扬尘检查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