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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们两个合伙买了一辆大卡车,但是我没有上车,合伙人开车出了事故,责任怎么分,怎么赔偿
释义
    交通事故责任人连带赔偿有委托他人购车、代购人购车后肇事、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等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我们俩合伙买了一辆大卡车,但是我没有上车。合伙人开车出了事故如何分担责任,如何赔偿
    挂靠经营的车辆发生事故,对于事故造成的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我开了一辆大卡车,挂了一辆小卡车,导致小卡车翻车没有受伤,但我不知道,开车走了,大约五六个小时后,警察打电话给我,我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在警察说我肇事逃逸,但我真的不知道,构成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对自己是否存在肇事逃逸行为,可以回想自己近期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拨打122交警电话进行询问。如果存在逃逸行为,应赶紧到交警部门配合民警进行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骑电动车被卡车撞了,但是我没有电动车驾照,怎么要求赔偿呢?
    肇事者需要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给受害者造成残疾的还要赔偿受害者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必要的营养费和后期恢复治理的费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我骑自行车逆行被两个骑一辆共享单车撞了责任怎么分,小妹妹
    骑共享单车时车出现问题撞了人责任划分一般由交警进行判定,根据事故发生现场的实际勘察划分事故责任,制定事故认定书。对于骑共享单车的人造成的损害,负次要责任的,应该由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在责任比例范围之内进行赔偿,赔偿数额不足以弥补损害的,车自身存在问题的,租车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必要的补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给老板开车发生追尾事故,我的车追尾卡车,责任由谁来承担
    给老板开车出了事应该由谁负责,视情况而定: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定责流程是什么1、现场调查事故发生后,交警来到现场,会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询问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2、检验鉴定现场调查后,还不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还需要通过检验、鉴定进一步确定或者验证;3、制作事故认定书;4、对认定不服的,申请复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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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21: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