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的损坏、损失和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3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1件以上,具有下列规定之一的行为: 1、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 3、累犯; 4、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