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教师政审不合格8种情况如下: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如高考、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 4、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如不赡养老人、遗弃孩子、包养情妇等。 5、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受过刑事处分的,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有违纪情形,违法犯罪行为,在学校被处分的行为的。 8、提供虚假材料、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的。 政审审查内容: 1、人事档案审查:提交人事档案, 考察学历、专业、年龄等个人信息,如果有不准确的数据,还会让你提供相关书面解释。之后到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召集同事(同学),领导(老师)等有关人员,了解考生各方面的现实情况,并听取大家对考核对象的意见。 2、家庭情况审查:考察完个人信息后,就是考察身边的亲戚,有些会要求提供父母的工作情况及是否有无违法乱纪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