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的法人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公司的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设立条件依照法律规定。 一、什么情况下公司法人资格会丧失? 法人资格,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司的法人资格会因为公司合并;破产;解散而丧失。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合同纠纷能否告得到股东 合同纠纷中,公司一般不起诉股东,但由公司承担责任。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般来说,公司的责任与股东的责任相分离,债权人不能起诉股东。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股东也可能被起诉。如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等。 三、分公司可以作为公司股东吗? 分公司是不能够成为公司股东的。 公司的股东,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不能投资其它有限责任公司称为股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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