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买房子怎样把公积金提出来 |
释义 | 没有买房子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把公积金提出来: 1、医疗支出:如果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用需要用到公积金,可以提出医疗支出申请。需要提供医疗证明、费用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 2、个人住房贷款:如果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需要购买、建造、翻修住房,可以提出个人住房贷款申请。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补充公积金个人账户:如果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可以申请补充公积金个人账户。需要提供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工资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特殊情况:如果遇到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取公积金,可以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进行申请。 住房公积金钱取出来的材料: 1、身份证明: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账户信息:提取人公积金账户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申请表:提取人填写的提取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原因证明材料:根据不同的提取原因,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合同、贷款还款证明等;缴纳住房租金需提供租房协议、房屋租赁等;个人住房贷款还款需提供相关的银行证明等。 综上所述,在取出住房公积金前要仔细考虑,并确保取出后不会影响到自己的贷款、退休金和福利待遇等方面。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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