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地方政府不可以直接成立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为地方政府主要是管理社会事务的职能,不具备这项职能。 地方政府具有法人资格,但不能成为股东,因为做股东是投资、经营,政府没有投资与经营的职能,政府是行使管理职能,政府机构的职能很明确。 地方政府若要投资,是以国资公司的名义进行,或是其他国有投资公司进行。国资公司经营管理国有资产。 法律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第一条 设立全民所有制企业必须符合以下七个条件。 1.产品为社会所需要。 它是指全民所有制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必须是能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为了满足这种需求,企业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不能提供伪劣残次品,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同时对企业来说,生产的产品只有满足人们的需求,才能销售出去,企业提供的劳动价值才能实现,企业才有可能生存和发展。 2.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的必要条件。 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都是工业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不可少的条件,没有这些条件企业就无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