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异孩子转学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3、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4、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户口本、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一、怎么办转学手续到学校找谁 首先你要去想转入的学校那儿取得转入接收证,但是不同学校接收学生的条件可能不同,所以具体情况还是要去学校咨询清楚。然后再拿到了想去的学校的转入接收证后,我们需要回到原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如果两个学校的学籍不同还需要去把学籍地调转了,并且要办理转学证明,还记得把学生自己的档案拿走,新学校是必须要学生本人的档案的,学生档案还必须有原学校的教务处盖章,学生还需要记住自己的学籍号,这在以后的考试等重要事件中都有很大作用。然后就可以再去你想去的学校办理转学了。 二、孩子正在上小学,户口迁移了,学籍怎么办 需要本地中小学学校同意接受,户籍地学校同意转学籍就可以。持相关材料到转入地县级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主要是证明孩子原来在什么学校、上几年级及表现等情况。通常是:先到孩子原来所在的学校开具证明,再到当地教育部门签字、盖章。 申请入本市中小学校借读的外省市学生,一般应由其家长(监护人)持学生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该生在当地没有监护就学条件的证明材料(学生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有学籍的,还应持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和其家长(监护人)在京居住或暂住证明等,向学生暂住地区管片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即可入校作为借读生。有关办理程序主要是由其父母持申请借读者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该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籍证明、其父母的身份证、在本市的暂住证和外来人员就业证等有关证明,向暂住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再持其为学生开具的“就读批准书”,到暂住地管片学校申请借读。学校按照区县规定的办法安排学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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