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减税和免税的区别,具体在于:
 1、定义不同:免税是指为了给某些人或征税对象的一种鼓励或特殊照顾,免征全部税款。减税是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减除纳税义务人一部分应纳税款,也就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
 2、金额不同:免税是全部的税款,无论该税款金额大小。减税是一部分应纳税款,是按照比例所扣除的。
 3、形式不同:免税一般是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等等。减税的常见形式是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旧货3%减按2%征收增值税等。
 4、需要注意的事项有所不同:免税需要注意的事项:用于免税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减税需要注意的事项:适用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综上所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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