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学生团员,将团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团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学生团员,可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其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村(社区)团支部。 3、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学生团员,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村(社区)团支部。 4、升学的学生团员,在入学后将团组织关系转入新的学校团组织。 5、毕业后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由省级团组织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6、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由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由学校团组织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六条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