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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质押未登记的效力
释义
    

法律主观:
    


    股权质押未办理登记的情况下,一般认定没有效力。根据相关规定,质权成立,必须由双方办理出质登记,且登记机关出具书面证明为质押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视为转移占有质物;未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双方订立的质押合同只是成立而非生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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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0:5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