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应当具备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规定的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 3. 身体健康,能坚持从事创新创业创造工作; 4. A类人才无年龄限制;B、C、D类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E类人才不超过40周岁,特别突出的最高放宽年龄5岁。 法律依据: 《关于开展南宁市高层次人才公寓申请的通告》 第一条 (一)人才本人属于按照《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认定的人才;(二)人才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并且未承租保障性住房;(三)人才本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人才安家费补贴待遇或者购房补贴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