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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解救拐卖儿童罪的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
释义
    不解救被拐儿童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行为人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职责,并接到“解救要求”或“举报”。
    一、新刑法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犯罪情节如何量刑?
    对于既遂犯,根据刑法分则对所触犯法条规定的法定刑直接处罚。各国刑法均未再专门规定既遂犯的特殊处罚原则,而是按照刑法总则的一般量刑原则和刑法分则。
    刑法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不要求有具体的危害后果,只要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了阻碍解救的行为,既包括作为,也包括不作为,无论是否得逞,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本罪。
    三、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犯罪构成有: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客观方面为对被拐卖的妇女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妇女及家属的解救要求或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是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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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3: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