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股权转让的民事责任有什么内容?
释义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
    1、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2、原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承担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
    一、受让公司股份有债务怎么办
    在签订转让协议时,协议中可以明确规定对方违约责任的不履行义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合同双方应按照协议履行义务。转让后对方违约的,可以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通过诉讼保护自己的权益。受让人知道股东因出资未满期未缴纳出资的,应当承担股权转让后相应的出资义务。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向受让人明确表示,由于股东告知受让人,根据公司章程,出资是各股东的主要责任,受让人应当承担公司章程规定的投资义务。
    二、原始股东对公司要承担什么责任
    承担连带责任。原始股东具有履行出资义务和不得抽逃出资的义务,原始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时受让人知道的,取得股权的继受股东对原始股东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若已经足额出资,原始股东转让股权后,继受股东仅在取得的股权的范围内,即出资范围内或者根据持股比例对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并且不得抽逃出资、损害公司利益。
    三、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股东的出资形式有: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未依法评估的,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事后贬值的,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土地使用权,出资人以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或者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该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22:2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