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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生活垃圾的统一处理,主要由谁负责
释义
    农村生活垃圾的统一处理,主要由县级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
    那么生活垃圾清运需要什么资质呢?
    需要2个许可证1个资质:1、道路运输许可证---交管局发。2、垃圾清运服务许可证-建设厅发。3、垃圾清运资质等级证书---环卫行业协会发。
    证件的办理指南:一、行政事项及名称: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办理及审查换证(每三年一年审)。
    主办机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农村生活垃圾的统一处理,主要由谁负责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现场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并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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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1:5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