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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员工卷钱跑路
释义
    一般公司工作人员,涉嫌职务侵占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该内容由 王婧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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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4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