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时应获得的正常工资计算方法 |
释义 | 正常离职应一次性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拖欠。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月工资出勤天数计算,剔除节假日后一次性支付离职工资。 法律分析 正常离职有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正常离职的工资按照剔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后,用月工资出勤天数,再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拓展延伸 离职后工资结算的相关事项 离职后工资结算涉及多个相关事项。首先,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离职时应获得正常工资的计算方法是基于员工的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进行计算。此外,还应考虑到员工在离职前未使用的年假、加班补偿、绩效奖金等因素。另外,如果员工有未结清的工资债务,公司有权在离职工资中扣除。在进行工资结算时,公司应及时提供结算明细,并确保按时支付离职工资。如果发生工资争议,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总之,离职后工资结算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事项,雇主和员工都应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公平合理的工资结算。 结语 离职后工资结算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事项,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且不得克扣或拖欠。离职工资的计算应基于员工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等因素,并考虑未使用的年假、加班补偿、绩效奖金等。如发生工资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确保公平合理的工资结算是雇主和员工共同遵守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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