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学生留京政策是什么? |
释义 | 凡热爱祖国、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外留学人员,可来北京市工作: (一)原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国家公费、各类公派、自费留学或进修并获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学有所成人员; (二)本人及家属户口不在本市,但所学专业为本市急需的下列人员: 1、国家公费留学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 2、经国内有关部门确认已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各类公派及自费留学、进修人员; 3、留学前具有国内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外进修两年以上或不足两年但取得突出成就、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的访问学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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