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第三者责任险自己的车赔是不予支持的。根据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1、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2、精神损害赔偿;3、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4、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5、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6、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第三方责任险》第六条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二) 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三) 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