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活不能自理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完全护理依赖就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需护理者。部分护理依赖就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一、劳动功能性障碍分几个等级 劳动功能障碍可分为十个伤残等级。 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被划分在一至四等级; 2、五级致六级为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 3、部分劳动能力丧失被划分在七级至十级这个范围。 生活自理障碍被划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 最严重的一级劳动功能障碍规定:劳动者的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比如,极重度智能损伤、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等;而最轻的十级劳动功能障碍规定: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够自理。常见的情况如,嗅觉丧失、眶内异物未取出、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等;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属于工伤者必须持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证明,职业病必须是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方才有效;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坏处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可能会对劳动者造成心理阴影,但同时这个劳动能力鉴定是工商的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和基础,只有申请了才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护理依赖程度的规定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 a)完全生活自理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 b)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或四项需要护理; c)部分生活自理障碍: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或两项需要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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