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婚后 购房 父母出首付,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夫妻 一方或者双方还贷,该部分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还贷,该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分割。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