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原厂区内建设新厂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释义 | 以下仅为参考:新建厂房手续办理流程 一、工程前期准备工作首先取得拟建用地的使用权,规划新建建筑的布局,向主管部门申请新建工程报告(立项申请)阐明新建建筑的使用用途、规划布局、建设规模、投资总费用等。取得立项批复后即进入工程建设的准备阶段。 二、工作准备工作:工程准备工作主要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完成标志。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间要完成的工作有 1、地质勘察(为建筑设计提供数据)。费用为元孔(依据工程数量和地块的地质而定)。 2、地质勘测报告审查 3、施工图设计 4、消防申报、审查 5、安评、环评 6、图纸审查,完成后到主管部门进行图纸备案 7、取得规划许可证 8、施工、监理单位合同签定,完成后到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9、去主管部门进行安全与质量监督备案 10、建设项目的资金证明(银行出具的原件)该阶段的详细办事流程在新建厂所在辖区的主管部门有提供。 三、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 1、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将控制点、定位交点(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测绘报告),查清施工区域地下、地上的埋地、架空管线等,确定施工方案后施工单位按步就班进行施工。 2、正式用水申请 3、施工用电申请、正式用电的申请(设计、审批、施工、调试、验收)。 4、天然气的使用申请。 5、各单体建筑及总平的施工(含土建、消防、净化、工艺管道、电气、暖通、绿化等)。 四、工程的验收前提条件是承建方履行完工程合同。总的如下 1、正式供电(供电局提前完成配电验收)、供水。 2、测绘局完成规划验收。 3、办公楼、生活楼、厂房施工完成。 4、施工单位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 5、消防大队完成消防验收。 6、质检站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7、报当地质检站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8、试生产三个月内报当地市政府环保局进行环保验收。此阶段参与的单位有:设计院、勘察院、当地管委会、当地持检站、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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