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遗体捐赠有什么要求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有关规定,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生前有决定自己死后遗体捐献或者不捐献的权利。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此外,我国江西、山东、上海、重庆等省市还出台了本地的《遗体捐献条例》,可以参考。
    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第八条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第二十条 摘取尸体器官,应当在依法判定尸体器官捐献人死亡后进行。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不得参与捐献人的死亡判定。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死者的尊严;对摘取器官完毕的尸体,应当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除用于移植的器官以外,应当恢复尸体原貌。第二十一条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除向接受人收取下列费用外,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所移植人体器官的费用:  (一)摘取和植入人体器官的手术费;  (二)保存和运送人体器官的费用;  (三)摘取、植入人体器官所发生的药费、检验费、医用耗材费。  前款规定费用的收取标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并予以公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1: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