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手车是能转成营运车辆的。非营运车辆过户还能办营运证。不管是从事客运还是从事货运,都没有规定过户后的车辆不能从事,更没有规定非营运车辆过户后不能从事,因此,非营运车辆过户后可以办理营运,工商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即可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4、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