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电梯里面贴广告不违法,但随意张贴广告,会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且发布的广告内容虚假,造成欺骗和误导,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电梯张贴广告,需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如物业公司擅自利用电梯做广告,占有广告收益的,属于侵犯业主权利。《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