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了准迁证就是落户成功了么 |
释义 | 一、有了准迁证就是落户成功了么 1、有了准迁证不算落户成功。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拿着准迁证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相关落户手续,经工作人员审查无误后,应该及时为公民办理落户手续,并注销户口。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户口落户有什么要求 1、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4、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 5、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6、购房3年内不得交易; 7、所购房产时间应为政策出台后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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