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海医保共济后家人使用方式包括具体如下: 1、共济支付 是指家庭共济资金按共济成员医保结算先后顺序,用于支付自负医疗费用: (1)共济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自负医疗费用,如果是职保人员,须先用本人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用完本人历年结余资金后,可按规定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 (2)如果是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因其本人无个人账户,可直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 2、共济缴费 是指共济成员使用家庭共济资金,缴纳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购买本市商业健康保险专属产品。 家庭共济申请流程如下: 1、打开随申办app或随申办小程序,进入家庭共济专区(随申办搜索家庭共济即可),点击立即办理,由组建人(出资人)选择组建家庭共济网; 2、据申请流程完成组建家庭共济网,选择家庭共济资金使用方式; 3、符合使用调价后,家庭共济成员可在医院或定点药店使用家庭共济资金。 综上所述,家庭共济资金的使用方式包括共济支付与共济缴费。家庭共济网的组建人作为出资人,在组网成功后自主选择共济资金的使用方式,可以二者选一,也可以两者都选,选择确认后共济成员方可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