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业金要连续交满一年才能领。 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缴纳失业保险金一年以上,才能领取失业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要条件如下: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劳动者在在职期间参加了失业保险,失业后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同时开享受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待遇,应缴保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需要缴纳; 3、失业人员死亡的,遗属还可以享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综上所述,失业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期限确定:缴费年限为1至4年的,每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每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月份前后合并计算。 失业保险金按被保险人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