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界定和认定? |
释义 | 单位犯罪具有两种情况:一是单位故意犯罪行为,即经单位集体决定或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二是单位过失犯罪行为,即单位责任人员在职务行为中犯下的过失。 法律分析 单位犯罪在客观上具有以下两种情况: 1、单位故意犯罪行为。在单位故意犯罪的情况下,单位犯罪行为是经单位集体决定或者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这里的单位集体决定,是指经过单位决策机构决定。在一般情况下,单位决策机构是指单位有权作出决定的机构。例如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负责经营活动,因而有权对公司的各项事务作出决定。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决策机构一般是指有关单位的行政组织经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单位集体决定,是单位故意犯罪常见的方式。在通常情况下,集体决定实施某一行为,可以将这一行为视为单位行为。这里的负责人员决定,是指根据法律或者单位章程的规定,有权代表单位行为的个人决定,例如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企业的厂长或者经理以及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行政负责人员作出决定。必须指出,负责人员个人决定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所以能够归之为单位犯罪行为,就因为这种行为是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并且是为单位牟取非法利益。如果单位负责人员个人决定实施某一犯罪行为,但并非为单位牟取非法利益,而是为个人谋取非法利益,就不能认为是单位犯罪而应视为单位负责人员的个人犯罪。 2、单位过失犯罪行为。在单位过失犯罪的情况下,单位犯罪行为是单位责任人员的职务行为。这里的职务行为是指单位责任人员依照其在单位担任的职务或者从事的业务所应履行的行为。例如单位构成的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单位主管人员的过失行为就表现为对本单位中介组织人员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应当审查予以纠正而因过失未能审查纠正,因而造成严重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单位过失行为就是单位责任人员的职务行为。 结语 单位犯罪具有两种情况:一是单位故意犯罪行为,即经单位集体决定或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犯罪行为;二是单位过失犯罪行为,即单位责任人员在职务行为中出现的过失行为。单位集体决定和负责人员的个人决定都可构成单位犯罪,但必须以单位名义实施且为单位牟取非法利益。若个人决定为个人谋取非法利益,则不属于单位犯罪。单位过失犯罪是指单位责任人员在职务行为中因疏忽大意未能审查纠正而导致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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