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倒签提单,是指提单的签发日期早于货物的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由于货物的实际装船日期晚于信用证或贸易合同所要求的最后装船日期,因此托运人往往会要求承运人签发倒签提单以满足结汇的需要,同时托运人往往会向承运人出具保函声明将对于承运人因签发倒签提单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负责。倒签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通谋欺骗收货人的严重的商业单证欺诈行为,托运人、承运人应当对于其欺诈行为产生的后果负责,该份欺诈性保函也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二百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第二百六十九条 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