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可更改吗 |
释义 | 已生效的离婚协议书是否可更改,需要根据情况而定: 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更改; 2、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离婚协议可以再更改; 3、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可以再更改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 4、子女抚养和教育; 5、住房的归属; 6、其他约定债权债务等; 7、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登记机关发给的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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