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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释义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
    如果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赔偿。
    以下情形公司无需事先通知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5、因员工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八条
    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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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9: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