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电子合同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的时候要按照电子合同的签订方法来签订,如果确实有需要签订电子合同的,我们可以按照电子合同的相关要求来签订电子合同。 一、怎么签电子合同 结合《电子签名法》与相关法律的规定,有效的电子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数据电文原件,能够可靠地保持内容完整、防篡改,满足法律规定的原件形式及文件保存要求; 2、电子签名,能够标识签署人、签署时间,防篡改,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电子签名要求; 3、身份经过第三方有效认证,满足法律规定的认证要求。 二、什么是电子合同 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国颁布的电子交易法,同时结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电子合同可以界定为: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电子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 三、民法典关于电子合同的新规定 1、电子合同同时具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可以随时调取查用两项特征,可“视为”书面形式。 在电子合同形式方面,之前合同法第十一条直接将电子合同作为书面形式的一种类型,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二款,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电子合同不属于书面形式。如果电子合同同时具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可以随时调取查用两项特征,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电子合同可“视为”书面形式,这与《电子签名法》第四条保持一致。 2、电子合同成立时间的特殊性。 在成立时间上,电子合同有其特殊性。如果电子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则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若双方没有选择签订确认书,则需判断双方意思表示是否符合要约、承诺的要求。如果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一经承诺即受约束的意思,则该商品或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成功提交订单时合同成立。 3、关于电子合同的交付时间,民法典根据给付标的的差异,对电子合同的交付时间进行了区分。 (1)若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2)若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若电子凭证或实物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3)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四条 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